鲤鱼香小说网 > 未分类 > 重回六零我是小可怜 > 重回六零我是小可怜 第11节
    
      小伙计看了叶初一眼,没多说话,便开始干活儿,他动作熟练,三下两下很快称完了。
      赤芍一共两斤三两,藁本一共三斤半,都属于半晾晒的半成品,收购价格赤芍是一斤三块二,藁本是一斤三块三,价格差距不大。
      叶初拿到了中年大叔给她开具的一张收药单据,小伙计又从柜里给她支了块9毛分钱,叶初道了谢,便离开了药铺。
      临走时,中年大叔热情地送她到门外,笑呵呵地告诉她,下次如果再有草药一定先往他这里送,如果在中药方面有什么不懂的,也可以直接来找他,他一定知无不言。
      叶初又道了谢,才跟中年大叔挥挥手离开药铺。
      在骑车去往供销社的路上,叶初心里默默计算了一下此次卖药所得。
      按照八毛钱一个工分计算,她需要上交十个工分的钱,也就是八块钱,那么就剩下0块9毛分钱,然而这部分钱,石桥村生产队还要按照三七的比例分走三成,也就是3块2毛7分钱,3块2毛7分钱又可以抵四个工分,也就是说,她出来买这一趟药,一共赚了4个工分和7块毛4分钱。
      叶初又想了想,如今,县城供销社的大米是毛一斤,猪肉是毛5一斤,7块毛4分钱足够她买20斤大米外加五斤猪肉了,当然这是在她手里粮票肉票充足的情况下。
      20斤大米是个什么概念呢,叶初又想了想,就算她现在因为修炼而食量较大,20斤大米也足足够她吃上一个月了。
      那么五斤猪肉呢,她记得,老叶家一大家子干上一年的农活儿,年底村里杀猪分肉的时候,也不见得能分上五斤猪肉吧!
      叶初不禁疑惑,像卖药这么赚钱的营生,即便有点儿危险,但只要不进深山,在山脚下每天采点儿,每天晒点儿,分量虽然不多,但攒上一两个月,拉到县城去卖,也是很有得赚的嘛,为什么石桥村的人都不愿意干呢?
      事实上,叶初哪里知道,石桥村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,教他们学习认识草药并且熟悉每种草药的花期、采摘期、处理方法,简直是对牛弹琴。
      并且草药生在山里,跟杂草野菜共存,相似相近的简直太多,无形间更增加了草药的辨认难度。
      村里的赤脚大夫老孙头儿,他自己本就是个半吊子大夫,教出来的学徒则更是不济。
      从前,老孙头儿有一个学徒,跟着老孙头儿进城卖过几次药,发现卖药这个营生似乎还是挺赚钱的,只要量大就不比种地赚得少,于是,他便背着老孙头儿开始自己采药卖药,为什么要背着老孙头儿呢,当然是因为学徒在没有出徒之前是不允许自己采药卖药的,然而,这个学徒忙活了整整一个月,把草药拉到县城去卖,光是采错的和处理不当的,便被药铺挑出去了,拒收了大半,他这一趟赚回来不到五块钱,折合六个工分,一个大子儿都没剩下,学徒当场便撂挑子不干了,直呼:学医学药还不如天天种地呢!
      就这样,老孙头儿的学徒越来越难收了,直到他的学徒因为采药被山里的狼咬死了之后,他便一直没收到过学徒,直到现在。
      然而老孙头儿作为村里唯一的赤脚大夫,每天清清闲闲,便能拿到村里的平均工分,也就是七个工分,再加上他每个月都会进城买药一次,一次买个20几块钱,剩下个七八块钱,小日子真可谓是要粮有粮,要肉又肉,别提有多滋润了。
      不过,近两年,老孙头儿年纪渐渐大了,腿脚也不太利索了,便有了退休的打算,他的儿子在部队当了十七年兵,儿媳妇儿和孙子孙女几年前都随军去了,本来他也是要跟着去的,但是老孙头儿想趁着他腿脚还利索,多攒些钱,直到他采不动药了,再去投奔儿子不迟。
      就这样,石桥村这些年来就只有老孙头儿一个人采药卖药,然而老孙头儿在山脚下采药,哪能比叶初在深山里采药来得量大质量又好啊!
      这也就是药铺的中年大叔为什么对叶初颇为热情的原因了,然而叶初自己对这一切却知之不详,兀自想不通,卖药这么赚钱的营生为什么没人愿意干呢?
      第章 小贼吐赃了!
      “汪!汪!汪!汪!”
      叶初刚到家,还不等开门便听到了小黄迎接她的叫声,然而,她进屋后却发现,小黄好像并不是在迎接她,而是在向她邀功。
      只见小黄扯着她的裤脚让她跟着它走,一直走到后院,小黄才在篱笆墙边停了下来,看着叶初不停地摇着尾巴。
      叶初心领神会,走近一看,地上竟然有一只破破烂烂的小鞋。
      不用想,定然是家里进了小贼。
      叶初看了看院子里一株株完好无损的引灵草,蹲下来摸了摸昂首挺胸的小黄,说道:“小黄真棒,午饭奖励你吃炖肉,你看家,乖乖等我回来呦!”
      叶初说罢,便出门直接找到了大队长赵国良,张口第一句便是:“赵叔,我家里进贼了?”
      赵国良此时正在吃午饭,闻言差点儿一口饭呛进了气管,咳了半天才惊道:“你说什么,进贼了?”
      当了这么多年的大队长,赵国良还是第一次听说谁家里进贼了呢!
      倒不是说石桥村在他的管理下治安有多么好,只是因为这年头儿穷啊,家家户户都勒紧了裤腰带过日子,一年到头好不容易攒下来几个钱,谁家不是死死地藏着掖着,哪那么容易被贼偷了去。
      至于不偷钱,偷别的?
      大件儿的,太惹人眼,一旦被发现了,就是在自家门口儿偷鸡摸狗,要被乡里乡亲戳脊梁骨的;
      小件儿的,一根葱,两头蒜,被偷了也只能认倒霉,毕竟谁家都有的东西,没有证据,也不可能到处嚷嚷。
      叶初当然也明白没有证据就只能认倒霉这个道理,然而现在,她不是有证据么?
      【证据:一只鞋】
      赵国良匆匆把碗里的饭扒拉完,便被叶初引回了家,指着篱笆墙边的小鞋说道:“这就是小贼留下的。”
      赵国良一看,这分明就是孩子的鞋嘛,也许就是村里的孩子看院子的青菜长得水灵儿……
      咦?这是啥菜,我咋不认识呢?
      赵国良:“丫头,你这种的,是啥菜啊?”
      叶初翻了个白眼,“这不是菜,是药,赵叔,您能不能先听听我说啥,我说,这鞋,就是小贼留下的。”
      赵国良回过神,“哦,哦,我听见了,小贼留下的。”
      对了,我刚才想到哪来着?
      哦,我想到,也许就是村里的孩子看院子的青菜长得水灵儿,翻墙进来想偷菜,不知怎的,走时竟掉了一只鞋,留下了把柄。
      赵国良心道:初丫头显然是知道了对方是谁,并且准备深究了。
      赵国良沉声问道:“丫头,你丢东西了?”
      叶初点头,示意赵国良她丢东西了,却在心里补充道:其实她什么也没丢,只不过是想让叶家还回来点儿东西罢了,毕竟没有桌椅板凳的日子,她是真的过够了。